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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4: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本科班级:

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xsc.swu.edu.cn/s/xsc/index2/20200917/4249902.html
接学校通知,为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根据学校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要求,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构成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审核工作。请注意: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院、班级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往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次也需要重新认定。

学院将对全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严格按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对象

学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

四、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

1、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须在9月20日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到班级认定小组。各班级认定小组须在9月23日前,严格按照附件1《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班级困难认定工作,并在班级进行认定结果公示。

2、各班在9月24日前将班级公示无异议的认定结果及材料交给年级长汇总。提交材料如下:(1)班级《xxx学院(部)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2)班级被认定为困难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按汇总表序号编号排序);(3)班级《xxx学院(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电子版。

3、各年级长在9月25日前将认定结果在本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4、各年级长在9月26日前将本年级全部认定材料到学院2402-2学生工作办公室邓婷老师处。

5、学院在9月26日前后进行学院公示。

6、学院在9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到学校。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1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格式.pdf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说明.doc

4《xxx学院(部)认定情况汇总表》.xlsx

5xxx学院(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汇总表(校验).xls

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