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实际,特制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二)“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学院纪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人数为单数)
秘书:本科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不参与表决)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免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西校〔2025〕96号文件第九条中的规定。
三、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按西校〔2025〕96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和学校每年核定给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的推免生名额进行专业分配,原则上按学生数量进行分配。
四、推免生排序与公示
1. 奖励积分认定计算办法见《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五育”综合评价积分计算办法》。
2. 综合积分和成绩积分计算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
3. 对符合推免生条件,并提交了含诚信承诺条款的推免生申请表和奖励积分申请材料的学生,按综合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专业排序,并在网上公示综合积分排序名单。
4. 按照学院确定的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各专业综合积分排序名单靠前者依次获得推免生资格。
5. 公示期内如果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提出书面放弃声明的,空出的名额由综合积分排序名单靠前者依次分专业递补。若还有空缺由学院统筹。
6. 如果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放弃声明而又放弃推免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并取消本学年的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7. 对公示有异议的,学院将及时查证、核实并公示具体处理结果。
8. 公示结束后上报西南大学本科生院。
五、监督管理与意见反馈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以书面材料先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纪委反映(不受理匿名信)。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反映。
六、附则
1. 本方案由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如学校政策变化,以学校文件为准。
2. 本办法适用于2022级学生。
3. 未尽事宜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五育”综合评价积分计算办法.docx
附件2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日